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本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獎助。
一、國中組:
(一)學習領域(一般學科):八十分以上。
(二)未有記過或曠課之紀錄。
二、高中、高職組及大專組(不含研究所):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德育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或未有曠課或記過之紀錄。
獎學金名額如下:
一、國中組:四十名。
二、高中、高職組:二十名。
三、大專組(不含研究所):二十三名。
獎學金額每學期每名暫定如下:
一、國中組: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二、高中、高職組:新臺幣三千元。
三、大專組(不含研究所):新臺幣五千元。
旨揭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申請書請逕至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cy.edu.tw)/行政公告摘要內下載使用。
欲提出申請的同學,請於3/6(五)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