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9月5日臺教社(二)字第1130089012號書函辦 理。
二、旨揭計畫業經本署於113年8月28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095776號函知在案,請轉知所屬人員旨揭收件期限調 整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