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achments:
FileDescriptionFile size
Download this file (A09030000E_1130127884A_senddoc5_Attach1.pdf)A09030000E_1130127884A_senddoc5_Attach1.pdf 118 kB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10月24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5020A號
函及教育部第11屆性平會第3次委員大會決議辦理。
二、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
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一)受理時間:
1、每年受理提案2次,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4年3月
14日(星期五);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114年9月15日
(星期一),以送達教育部時間計算。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請函送本署。
(二)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
程分為兩個管道:
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
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2、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
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三)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
題為限,學校受理學生提案後,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性平
會權責議題者,由各級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權責議題
者,由學校性平會做成決議後移送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
三、請貴校將本案資訊公告於學校網頁、轉知學生自治組織,
並於相關集會宣導說明等,以確保貴校學生獲得本案資
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