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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4月16日臺教學(三)字第1140041269號函辦
理。
二、本案遴選對象,係推動辦理家庭暴力、性侵害與性騷擾防
治,及兒少、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保護等六大類保護服務及
防治工作,表現傑出或具特殊貢獻者。爰此,貴校如有推
薦人員,得將報名表及證明文件於本(114)年5月6日(星
期二)前送達本署(以郵戳為憑),俾利辦理初審相關事
宜。
三、如參加「自行推薦報名」者,請於114年5月9日(星期五)
前將報名文件、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逕自上傳至活動網站
(網址:https://11praward.tw)。
四、檢送衛生福利部來函影本、徵選辦法、報名表及同意書各1
份,上開資料亦同步公告於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活動網
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