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私立嘉華高級中學   招標公告

  • 標的名稱:嘉華中學108學年度高二畢業旅行

二、案號:1090124001

三、招標次數:第2次。

四、公告日期:民國109年1月22日8時起至民國109年2月3日17時止

五、截標日期:民國109年2月3日17時分正。

六、開標日期:民國109年2月4日星期二 上午09時00分正。

七、開標地點:本校科學館二樓會議室。

八、押標金:新台幣貳萬元正。

九、本採購以統包辦理招標。

十、本採購允許提出替代方案。

十一、圖說金額:

(一)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50元整

(二)領標日期:限專人至本校面取購領,公告日期內上班日每日上午八時至十一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五十分至四時三十分至本校總務處(嘉義市東區民權東路45號)不具名購領,逾期概不受理。

   (三)所繳購領招標文件圖說費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十二、採行協商(否),投標文字:中文。

十三、履約期限:高二畢業旅行109年3月30日起至民國109年4月1日共計3天2夜

十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郵遞:嘉義市東區民權東路45號總務處收

      (二)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嘉義市東區民權東路45號)。

十五、聯絡單位:總務處 電話:(05)276-1716。

十六、廠商資格:

  (一)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執照

  (二)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98.4.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

        證明文件,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

        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

        網站之登記資料後蓋大小章投標。)

 (三)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

 (四)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

 (五)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與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

       ,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

 (六)符合本須知各項規定。

十七、本採購決標方式為:

   (一)由本校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作業。

   (二)廠商經資格標審查合格後才可進入評選服務建議書階段。

   (三)評選服務建議書階段,廠商最多可派二人(含)出席。

   (四)評選委員得就廠商之企所簡報及建議書分別提出詢問。並就招標

         文件規定之評選項目及配分,確定評選結果,評選優勝廠商。

十八、投標廠商標價幣別:新台幣。

十九、本校有權在決標前任何時間取消本案之招標作業,投標廠商除退還押標

      金外,須放棄任何對本校之求償行為或追索權或提請任何訴訟。下列情

      形之一不予開標決標:

(一)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

(二)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

(三)因應突發事故者。

(四)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

(五)經本校認定之有違反採購公平之特殊情形。

附錄說明:

本校供領標時間內上班日之辦公時間:

1月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辦公時間/星期

08:00~12:00

13:30~16:30

 

放假

放假

放假

放假

放假

放假

放假

 

 

放假

放假

 

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