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題目自選。作品依審查類別共分為: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數學、電子電機、機械、資訊等八組審查。
作品名稱請比照正式論文形式,應與內容相符且能表達其作品內涵,避免花俏之字眼,必要時評審得修改題目。
 
參賽資格
僅限個人參賽,以全國高中及高職在校學生為限,每人每屆限參賽乙件作品。
限指導老師乙名,且指導老師需為現任高中、職老師。
(如具特殊情況,請至少於報名前2個月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競賽時程
報名時間:自109年3月1日(日)起,至5月31日(日)止。
決賽入圍通知:109年7月15日(三)於基金會及科學獎活動網站公佈佳作及決賽入圍名單。
成果報告書繳交時間:109年9月1日(二)前繳交作品成果報告書、決賽簡報PPT檔及作品摘要。
決賽時間:109年9月19(六)-20日(日)舉行。
頒獎典禮:109年11月14日(六)舉行頒獎典禮暨作品發表。
 
評審標準:以高中、職程度為基礎自由發揮想像力與創造力完成之作品。
初 賽 :以創意說明書作為評審依據,採書面資料進行評審,由評審採共識決定入圍作品。
決 賽 :
現場口頭簡報方式進行,現場簡報15分鐘,評審口試15分鐘;決賽成績由全體評審委員採共識決以決定得
獎名次。
如有研究成品,需攜至現場展示審查;若作品無法攜至決賽會場展示說明,需保留所有紀錄,評審得視實際
需要要求提供,或至研究室評鑑。
 
一律採網路報名
報名繳交項目:於109年5月31日前完成報名及資料上傳。
1.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旺宏科學獎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及繳交「創意說明書」。
2.創意說明書需包括:研究題目、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參考資料。請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字數以20頁
   內A4為限,可提供附錄,附錄頁數不限。請轉存成pdf格式上傳至當屆旺宏科學獎網站。上傳完成後請再次登入
   確認上傳成功。
決賽繳交項目:
1.成果報告書需包括:研究題目、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過程、結論、討論及應用、參考資料。請以中文或英
   文書寫,字數以30頁內A4 為限,可提供附錄,附錄頁數不限。請將檔案轉存成pdf格式,上傳至旺宏科學獎網站,
   並雙面列印,郵寄十五份成果報告書至主辦單位。
2.現場簡報powerpoint檔案,限30頁/ 5MB以內,上傳至旺宏科學獎網站。
3.作品摘要文字限800字(含文字+圖檔或附圖)Email予主辦單位。
注意事項 :
(一)報名資格:
1.報名時已獲國際或全國性科學競賽各領域前三名之作品,不得以同樣作品參賽。
2.參賽同學於報名期間,需為台灣地區高中職在學學生 (競賽日期依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佈日期為準)。
3.已領有補助款之專案不得參加,並請於報名時提供相關資料,若有發現以上情事,將取消參賽及受獎資格。
(二)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研究成果不實、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一律取消參賽及受
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 入圍決賽之作品,參賽同學若未出席決賽以棄權論,將無法領取入圍獎勵及獎項;主辦單位將由決賽作品中,
評選出旺宏獎、金獎、銀獎、優等及佳作等獎項,依評審意見及作品水準,必要時得增加隊數或從缺。
(四) 旺宏科學獎秉持匿名參賽原則,所有參賽同學之作品(包含決賽簡報)以及照片、圖檔、影音資料內容、檔名等,
均不得使用學校LOGO或提及學校名稱、指導老師姓名,或可明顯推測校名之相關訊息。
(五) 所有參賽作品需遵循以下研究安全規範:
1.參與旺宏科學獎作品於實驗過程中,不得使用劇毒性、爆炸性、放射性、致癌性或引起突變性及麻禁藥。
2.從事生物專題研究時,需說明依法取得之生物來源,並需取得在校生物教師許可,以不虐待生物為原則。
3.以脊椎動物為研究對象時,需以合法之方式取材,瞭解研究動物之目的在促進動物生存,並且在研究過程
   中給予動物適當照顧,且不得進行任何足以使動物受傷害或死亡之教學或實驗。
4.以人類為研究對象時,必須符合醫療法之規定,且須在不影響人類生理、心理及不具危險性之前提下從事
   研究,並出具必要之證明文件。
5.以遺傳基因重組為研究對象時,須符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改制為科技部)頒行『基因重組試驗手冊』之
   規定,並出具必要之證明文件。
6.不得從事生物安全第二等級(BSL-2)(含)以上有害微生物及危險性生物之研究。
(六) 參賽同學繳交之創意說明書及成果報告書將不退還,主辦單位擁有公開於旺宏科學獎網站之權益,或將作品
內容摘要製作成相關文宣刊物。
(七) 獎學金於註冊完成後,憑每學期學生證註冊章於固定日期統一申請發放。請參考旺宏科學獎獎學金申領網站
公告。每次領取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將依國稅局規定扣繳10%之所得稅。獎學金限於畢業
後兩年內領取完畢。
(八) 參賽者作品之專利權由參賽者所有,但旺宏電子(股)公司擁有優先議約權。
 
初賽獎勵
評選不超過20名入圍決賽作品及不超過80名佳作作品。
佳作獎勵: 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
入圍獎勵: 為使入圍隊伍針對「創意說明書」內容進行後續研究,使「成果報告書」內容較「創意說明書」更為
精進及完整,特別提供入圍學生及指導老師每人最高新台幣20,000元之研究補助金。
決賽獎勵
獎 項 獎 勵 說 明
旺宏獎
獲獎座、獎狀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120,000元。
金牌獎
獲獎座、獎狀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100,000元。
銀牌獎
獲獎座、獎狀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50,000元。
優等獎
獲獎座、獎狀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25,000元。
學校獎
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獲頒獎狀並依積分頒發獎金。
校長獎
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校長獲頒藝術家設計獎座。
指導老師特殊貢獻獎
指導老師獲獎作品累計積分達24分,可獲頒獎金三萬元及獎狀乙張,達標後剩餘積分可持續累計於下屆頒獎典禮時頒發。
 
以上獲獎同學皆可獲得科學獎五位召集委員共同具名之推薦信函,以及獲獎作品評語,協助同學進行大學推
甄作業。
旺宏獎作品需遠優於金牌獎,可從缺。
若於高中就學期間多次參加旺宏科學獎並入圍獲獎,就讀大學期間以領取最高獎學金乙份為限。
獲獎同學之指導老師可獲得獎狀及獎座乙份。
參加決賽後若未獲得優等以上獎項,等同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份。
學校獎積分計算方式為,旺宏獎12分、金牌8分、銀牌6分、優等4分、佳作2分,每1分可獲得獎金新台幣1,000元。
參賽證明書
凡於規定繳件時間內繳交創意說明書之參賽同學,可上網申請參賽證明。
旺宏科學推動獎
遴選乙位熱心帶隊參賽推動科普教育之當屆指導老師,於頒獎典禮公開表揚並頒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