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28日臺教高(四)字第1110011074號函轉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11年1月25日(111)行教字第0009號函辦理。

 

二、旨揭培育辦法11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期限至111年3月10日止,其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培育辦法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2-2567-1688轉12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