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achments:
FileDescriptionFile size
Download this file (123.pdf)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函 125 kB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4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29837號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年3月18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128號函(附件)辦理。

二、為與國際接軌並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經評估國內疫情狀況及參考國際防疫措施,該中心前於本年3月3日及8日以肺中指字第1113700078號及肺中指字第1113700098號函,說明自本年3月7日零時起入境者(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及研判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檢疫或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並於檢疫或隔離期滿後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天及第6-7天各執行1次公費家用快篩檢測。

三、另考量新型冠狀病毒Omicron變異株潛伏期縮短,為強化監測作為以提升我國社區防疫安全,即日起上開對象於檢疫或隔離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公費家用快篩試劑檢測時間,調整為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天及第4天各執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