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9月29日環署基字第1101133967號函及111年10月17日本府核定「嘉義市機關及各級學校禁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為推動政府機關及學校辦理會議、訓練及活動時,使用以循環容器盛裝餐點,重複填充使用,藉以減少拋棄式容器的使用,或不主動提供免洗餐具,引導業者提供循環服務,促使民眾生活轉型,力行「自備、重複、少用」生活減廢,減輕環境負荷。

三、辦理摘要如下:(一)實施方式:不得使用免洗筷及塑膠類免洗餐具、不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不提供包裝飲用水及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

 

(二)適用範圍:辦公廳舍及校區範圍內主辦之會議、訓練或活動。

(三)每月1日至20日至「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網站(http://hwms.epa.gov.tw,下稱HWMS)填報上月資料。

四、為因應本實施計畫,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提供機關、學校免費租借循環杯、盤、盒,申請方式如下:

(一)於活動14日前填寫借用申請單函文環保局申請,並繳納費用。

(二)接獲申請7日內通知審查結果,並於活動前2日至環保局領取。

(三)活動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至環保局歸還(自行以軟式海綿清洗或交至清洗廠商),歸還時如經檢核尚有損毀、數量短缺或未清洗乾淨等相關情形,將自押金扣抵。

(四)詳如文宣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