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6月30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1120025117號函辦理。

二、本專案執行期程自112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請於112年8月25日(週五)以前將各項活動成果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彙整成冊,並以電子檔上傳至雲端共用(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vsiEQjF4b4LLfEMjo9gEZoL83do2Cc2P?usp=sharing)俾利彙辦。

三、為運用多元管道,強化宣導效益,請多加運用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防治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及內政部警政署全國宣導素材資料庫雲端硬碟(https://goo.gl/PcLIJ3)等相關文宣進行宣導(公益宣導使用,請依規定不進行重製、後製及修改等動作,並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