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3年3月7日臺教綜(五)字第1130024830號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3月4日國健教字第1130760293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辦理之戒菸專線服務,已就青少年戒菸發展出結構式戒菸教育服務模式,如貴校有轉介未滿20歲違規吸菸學生接受戒菸教育之需求,請依旨揭文件提出申請。

三、另申請所需之「轉介戒菸專線服務中心個案同意書」及轉介資料電子檔,請逕至該署「健康九九網站」菸害防制館/戒菸服務/免費戒菸專線頁面下載運用(網址:https://gov.tw/h9V)。

四、旨揭文件所載內容及戒菸專線轉介服務之詳細事宜,請逕洽彰化基督教醫院業務窗口李小姐或曾小姐,電話(04)723-8595,分機8510。

五、檢附教育部原函及其附件。

↑↑戒菸專線之戒菸教育服務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