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高中、職以下學校「114 年度校園安全 暨 防 制 學 生 藥 物 濫 用 」 藝文競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6年直轄市及各縣市聯絡處執行春暉專案暨校園 安全」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二、嘉義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113年12月17日嘉市校外字 第1130100360 號書函頒「114年度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計 畫」。

貳、目的:

藉舉辦藝文競賽落實推動本市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防 制學生藥物濫用、交通安全、校園安全暨防制人口販運」等 各項工作,帶動各級學校學生對校園安全、防制學生藥物濫 用等有更深一層認識,以建立校園安全機制。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嘉義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

二、協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教育處、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三、承辦單位: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

肆、競賽方式:

一、競賽項目、參加對象暨繳交件數:

(一)防制藥物濫用海報競賽:本市各高中職及國中學生,各 校至少繳交2件,至多5件。

(二)校園安全繪畫競賽(手繪):本市各高中職及國中學生, 各校至少繳交2件,至多5件。

(三)交通安全海報競賽(電繪):本市各高中職學生,各校至 少繳交2件,至多5件。

(四)防制人口販運書籤競賽:本市各國民中學學生,各校至 少繳交3件,至多5件。

二、作品規格(不符規定不予評審,且概不退件):

(一)高中職組及國中組「防制藥物濫用」海報競賽: 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相關議題為題,參賽作品規格以半開壁報紙(78.74*54.61cm)製作,設計方式為水彩、 油畫、剪貼等。

(二)高中職組及國中組「校園安全」繪畫競賽(手繪): 以「校園安全」相關議題為題,參賽作品規格以A3大小, 不限紙張種類繪製,參賽作品表現素材不限,可以水彩、 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等各種手繪畫方式表現,嚴 禁使用任何數位繪圖方式參賽,且勿用剪貼、塗抹亮粉 等方式,不需裝裱,設計方式為手作繪畫。

(三)高中職組「交通安全」海報競賽(電繪): 以「交通安全」相關議題為題,參賽作品規格以A3格式 紙張輸出製作,參賽作品僅接受平面繪圖、原創設計, 嚴禁使用AI智能產圖直接投稿,不接受3D建模與現成 素材,設計方式為電腦設計編印。

(四)國中組「防制人口販運」書籤競賽: 以「防制人口販運」相關議題為題,參賽作品規格不得 超過19 cm(長)× 8 cm(寬),書籤設計材料不限(如: 水彩、油畫、剪貼、利用電腦設計編印等)。

三、參賽規定:

(一)作品繳交: 各校視需要自行辦理校內初賽,各校參賽作品,請於114 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繳交,請逕送或郵寄 至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教官室王翼偉教官彙整 (嘉義市東區體育路7號;電話05-2226710)。

(二)作者資料: 請將作者資料表(如附件1)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書籤 則黏貼於背面,未黏貼作者資料表不予列入評審。 (三)作品評分標準: 參賽作品依主題40%、創意30%、結構30%評分,評分表 如附件2。

(四)獎勵方式: 2 1.各競賽組別優勝作品取特優1名、優等3名、甲等5名, 分別頒發嘉義市政府獎狀乙幀及禮劵(特優頒發 2,500 元、優等1,800元、甲等1,000元),以資鼓勵。

2.榮獲優等以上得獎作品,視評審狀況擇優印製於杯墊及L 夾上,並分發至學校作宣導使用。

伍、一般規定:

一、評審人員由本會遴聘相關專家、學者擔任組成,本全面性、 合議性原則召開評審會議實施評鑑。

二、參賽作品不得抄襲、盜用他人著作,若經查獲取消得獎資 格,個人並須承擔違反著作權法之相關責任。

三、每位學生限參賽1件作品,單一作品由1人創作,作品內 容請勿署名、校名、校徽等任何記號,如發現取消參賽資 格,請學校先行初步審核。

四、參賽作品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存副本。

五、得獎人之作品授權校外會作為「推動校園安全」宣導之用。

六、參賽所需材料請自行準備。

七、競賽聯絡人:

(一)嘉義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賴建良助理督導 電話:(05)2752525;(05)2751808。 傳真:(05)2751810。

(二)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王翼偉教官 電話:(05)2226710。

陸、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