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
教育部為表揚於本土語言之創作、復育、研究或出版推廣等
具有貢獻之團體或個人,辦理該活動
本獎項之表揚對象含團體及個人,凡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予以推薦
1.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2.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3.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
4.成立、獎助成立或捐贈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
若有推薦,102/10/31前郵寄至新北市深坑國小
相關資訊與報名文件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4788
聯絡人:蔡美玉小姐02-2662467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