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墾丁國家公園環境教育課程教案徵選活動

 

壹、緣起

墾丁國家公園位於台灣最南端,為我國少數同時涵蓋陸域與海域的國家公園,園區自然及人文資源極為豐富,交通便利且可及性高,是南台灣最佳的環境教育學習場所。自設立以來一直以結合遊客中心與環境教育中心功能為目標,在遊客中心內提供環境學習資源、諮詢服務、視聽、展示及教學空間,配合國家公園環境教育課程方案,於國家公園園區各據點進行環境教育教學活動。

墾丁國家公園環境教育以「墾丁國家公園環境教育綱領」與「墾丁國家公園環境教育行動方案」為依據,歸納出台灣國家公園共同之環境保育特色項目,包含:「環境資源」、「環境生態」、「環境變遷」、「生態管理」等四項,並根據以上四項保育主題發展出具有墾丁國家公園特色之環境教育方案主題,包含:「山海墾丁」、「南國天堂」、「風的故鄉」、「永續保育」等四項,此四項環境教育方案主題進一步發展出12項墾丁國家公園環境教育課程,並結合國家公園出版之各類環境教育影片,統整為適合不同需求之環境教育課程活動,接受學校及社會團體申請進行環境教育活動。自民國97年起進行「墾丁國家公園環境教育教材分眾計畫」,編撰環境教育教材,99至102年度擴大環境教育教材出版及推廣活動,同時辦理教師研習,以推廣並深化環境教育教材之使用,並持續推動學校環境教育教學計畫,辦理學校校內環境教育推廣教學及學校校外環境教育教學活動。此外墾丁國家公園環境教育課程活動實施及場地並非只針對學校學生,每一個年度均會應用環境教育課程理念與教材教法,設計、舉辦多樣之「與國家公園有約」活動,在活動設計、課程理念及對象上都儘量以適合一般社會大眾為主,以終身學習非正規教育的理念推動國家公園環境教育,傳遞認識與珍視土地、保育萬物的認知。

墾丁國家公園於102年4月24日通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為擴大民眾對墾丁國家公園的了解,並激發對恆春地區資源特色的學習興趣,進而提升公民環境素養,在過去環境教育課程、活動的基礎上,發展適合不同年齡層之環境教育課程方案,以擴大國家公園環境教育實施層面。爰此,本〈103〉年度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特別辦理「環境教育課程教案徵選活動」,以公開徵選的方式向社會大眾徵稿,期待透過集思廣益、共同參與,發展出符合不同年齡層環境教育意涵且能展現墾丁國家公園特色之課程方案,深化墾丁國家公園之環境教育,並提供優良課程教案與實施成果,供國家公園環境教育人員與從業人員參考。

貳、 活動目標:

一、以社會共同參與的方式增進墾丁國家公園環境教育教材之深度與廣度,提升公民參與環境議題之熱情與素養。

二、深化墾丁國家公園的環境教育活動之計畫與實施。

三、發展優良教案,供一般社會大眾、各級學校及國家公園環境教育人員與從業人員參考。

參、 主辦單位: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肆、 參加資格與方式:

一、一般社會大眾。

二、全國各高中(職)及其以下之各級學校教師(退休亦可)。參賽者應配合檢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各級教師應附教師證明書影本(含退休人員);實習教師應附學校服務證明影本。

三、各大專院校教育相關學院系所或學程之師生,各教育相關學院系所或學程學生應附學生證影本或修課證明。

四、接受以個人、團隊或學校為單位報名,惟團體或學校為單位報名者一隊以不超過5人為限(至少有1名須具備教師資格,或教育相關學院系所或學程之師生)。每一徵件主題,每位參賽者、團隊或學校,可選擇不同組別,最多投稿3篇教案。

 

伍、徵件範圍與內容

一、本活動教案對象分為國小〈以高年級為主〉、國中、高中、社會人士等四組,各參加個人或團隊選擇一組或多組編寫教案投稿。

二、徵件主題為:

〈一〉墾丁國家公園龍坑油污染事件〈室外活動地點:鵝鑾鼻、龍坑、龍磐,課程主題可為:阿瑪斯號擱淺漏油污染事件、海岸人為破壞與復舊保育、海洋環境永續利用等,並結合遊客中心展示與相關室內課程〉。

〈二〉候鳥保護〈室外活動地點:滿州、社頂、龍鑾潭,並結合遊客中心展示與相關室內課程〉

等2種為課程主題與場域之環境教育課程。

三、投稿國小、國中、高中組之教案,需包含九年一貫各領域及高中職各學科(包含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及人文藝術…等),透過融入式教學、專題式教學、科展…等相關教學活動。

四、教案作品之教學活動與流程內容設計以半日〈4小時〉活動為原則,需包含室內、室外課程方案設計、教案編排、活動時程設計、活動地點規劃、教材教具等。

五、教案作品可包含多個教材內容(教材、適用對象、測驗題、對應之九年一貫能力指標、教師課前準備、教學時間分配、教學流程、教學資源、其他參考資料、圖片、影片、相關網站、配合教案所拍攝之影片等),以及必須包含教學活動設計及學習單。

六、作品每單元教材內容檔案容量建議在2MB內,總容量請控制在10MB以內。

七、作品不限字數,教材格式請以「Microsoft Word檔案格式」(*.doc或*.docx)及.pdf檔*等普遍格式製作為宜。若作品中有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資源,請務必在引用處下方標明來源出處。

八、為協助得獎作品之後續推廣及使用者播放平台之方便性,投稿作品不宜指定使用特定瀏覽工具(Browser);若需額外使用外掛特定程式時,此程式必須為網路上可取得之免費或共享軟體。

九、參與徵選教案之教學設計必須適用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範。

 

陸、 活動日期

一、收稿日期:即日起至103年8月31日(星期日)止(以郵戳為憑,遇星期例假日順延一天)。

二、得獎名單:103年10月15日(星期三)公佈。

三、頒獎日期:103年11月擇期辦理(成果發表會同時辦理)。

四、頒獎地點: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遊客中心。

所有得獎作品將舉辦頒獎表揚,特優得獎者需於成果發表會場進行現場展演(含教具),以利教案於未來之實際執行與運用。(辦理單位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利)

 

柒、 投稿規定

一、請上墾丁國家公園全球資訊網首頁 / 最新消息 / 103年度墾丁國家公園環境教育課程教案徵選下載相關資料。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103年8月31日)前,將教案掛號寄至94644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墾丁國家公園環境教育課程教案徵選工作小組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繳交電子檔類型以「Microsoft Word檔案格式」(*.doc或*.docx)及.pdf檔為主,檔名統一為:隊伍名稱(團體)或姓名(個人)。

四、信封封面:請下載「教案徵選封面」(附件1),填寫後貼於信封上。信封內包含:

〈一〉、「報名表」(附件2)、「智慧財產權聲明書」(附  件3)、「授權同意書」(附件4)(不裝訂)

〈二〉、「教案總表」與「教案設計表」(附件5)(A4紙張  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一式5份。

〈三〉、電子檔(光碟片燒錄檔案各5份)。

五、收到投件後,工作小組將以電子郵件發送確認函,告知參賽編號,始完成報名。

六、活動洽詢:網站:http://ktnp.gov.tw

                 電話:08-88613215轉259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捌、 教案格式

一、請具體說明名稱、簡介、教學目標、教學時間、流程與內容、對象、評量方法、教學資源(如教具、媒體或其他資源)等。

二、教案不限字數,請以*.doc或*.pdf格式製作,字體型式以標楷體及Times New Roman為準、字體大小14、行距25,採雙面列印,編列頁碼。請勿使用特殊格式,避免造成檔案無法閱覽而影響評審過程。

三、教案可附加照片、影音檔、教材、學習單、測驗題、圖片、影片、相關網站、配合教案所拍攝之影片等作為輔助補充之用。作品總容量請控制在1片CD光碟或10MB以內。

四、報名成功後,不得修改內容及其附件,請先確認投稿教案資料的完整性和正確性後再行郵寄。所有參選稿件亦請自行備份,恕不退件。

玖、審查流程

一、本環境教育課程教材徵選活動審查分兩階段進行,徵選活動第一階段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聘請5至9名環境教育相關專家學者、第一線教師與本處環境教育小組相關同仁組成評選小組,依評分項目,分國小、國中、高中職及社會等4組,以評分轉序位評審法,每組擇優各取5案。

二、第二階段採口頭簡報及教學示範辦理,邀請通過第一階段初選之個人或團隊赴會提出課程簡報並現場教學示範,聘請3至5位委員,進行現場問答與評選。

評審場地:預訂於墾丁國家公園遊客中心。

交通補助:由辦理單位補貼參賽者赴會簡報及教學示範之高鐵、火車、汽車等大眾交通往返交通費,每隊至多補助兩名參加者,檢據乘車憑證或購票証明報支。

三、審查流程:

步驟

工作

流程

作業內容

期限

1

 

報名及

收件

進行線上網路報名:http://www.ktnp.gov.tw

(參賽作品名稱、作者及教案設計理念),其繳交資料內容包含如下:

1.報名表。

2.智慧財產權聲明書、授權同意書(若為團體則每位成員都要填寫一張)。

3.書面教案一式5份。

4.教案光碟一式5份。(包含教案電子檔及媒體輔助教具,參賽者姓名資料請勿置於光碟內,以求匿名審查公平性)

5.其他:如有大型教具,請拍照並置於光碟內。

103年5月15日

至8月31日

2

初審

資料彌封後,交予評審進行書面審查,甄選較優教案進入複審階段。

10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3

複審

請進入複審階段之教案撰寫者,採現場簡報與教學示範方式進行複審,並依評審意見修正教案後確定最後名次。

103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

4

公告

得獎名單將公布於墾丁國家公園網站,並發函得獎本人。

103年10月15日公告

 

 

拾、 評分項目

評分類別、評分項目及百分比:

評分類別

評分項目內容

百分比

設計理念

1、說明設計此教材的動機與相關理念。

2、教材預定達成之目標是否適切。

3、符合課綱內容。

4、多元與完整的活動設計架構。

15%

教學內容

1、教案內容架構正確週延並能與墾丁國家公園資源合宜完整搭配。

2、教學目標與內容符合環境教育意涵,並能達成環境教育目標。

3、教學內容方法之具體可行性。

4、教學方法與教案設計之啟發性。

25%

教學活動的安排設計

1、教學活動安排之可行性。

2、教學活動設計之創新性。

3、活動設計之完整性。

4、教學是否符合教學對象之需求。

5、能提供多元輔助教具、操作指引清楚。

30%

學習成效評量的設計

1、評量設計能否反映學習成效。

2、評量方法是否適當與多元。

3、評量與教學目標之契合性。

20%

教材創新與參考資料

1、具有創新作法的教案設計。

2、教材設計的參考資料豐富而多元。

3、教學活動與流程設計之創新性與完整性。

10%

 

 

拾壹、獎勵方式

一、從四類課程教案對象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社會組)分別擇優評選:

特優獎:每類組各選1名,發給獎金新台幣50,000元與獎狀。

優等獎:每類組各選1名,發給獎金新台幣20,000元與獎狀。

佳作獎:每類組各選1名,發給獎金新台幣10,000元與獎狀。

早鳥獎:前10隊報名者,每隊皆可獲得精美禮物乙份。

二、得獎者每位成員均頒發獎狀一張。

三、各獎項得依投稿作品水準,依評審會議決議予以調整或從缺。

四、特優獎得獎者需於本徵選活動結束後,擇期進行現場試教演練(含教具),教導本處志工與相關人員執行教案,以利教案於未來之實際執行與運用,試教完成後,始撥付獎金款項,本處支付其車馬費費用(試教活動訊息將另行通知),如未進行試教活動,則不予撥付獎金款項。此外,得獎者需提供本處得獎教案之後續相關諮詢。

五、得獎者各項獎金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之得獎者,需由主辦單位代扣10%稅金,非居住國內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依規定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扣20%,另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千元者,免予扣繳。),並開立扣繳憑單。

 

拾貳、注意事項

一、為符合本活動宗旨,參賽者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同時讓與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並同意簽具「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及不限次數、時間、方式及轉授權第三人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於必要時得不行使)。

二、參賽者須負智慧財產權保證責任,未侵害或抄襲他人著作,且為未經刊登且未授權其他單位之原創作品,若有違反情事,則取消參賽資格、交回獎勵金,並負擔一切法律責任。教案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教案,若經發現有前述情形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獎狀與獎金,獎位採不遞補方式辦理。參賽者引用資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若有違法情況發生,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詳「智慧財產權聲明書」)。

三、作品如為多人共同創作時,每位作者皆須於「智慧財產權聲明書」文件中簽章。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未簽具者、參賽教案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3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四、每人或每團體不限制參賽件數,惟參賽教案主題名稱及內容設計不得重複投稿;每1件教案限用1份報名表,如投遞多個教案請填多個報名表與著作權同意書;且不論同組或異組,同一件教案不得重複參賽,否則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未能於辦理單位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五、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一旦送件後將不予退件。

六、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七、本活動獎項視評審審議結果,得以從缺。

八、辦理單位對於活動辦法與相關事項保留修改權利。

九、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展示所有參賽教案。

十、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獎金。

十一、教案參考資料:教案之素材及發想來源可參考「玉山國家公園」網站及相關資料:(一)臺灣國家公園網站   http://np.cpami.gov.tw/

(二)墾丁國家公園網站   http://www.ktnp.gov.tw/

十二、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墾丁國家公園網站。注意事項載明在墾丁國家公園網站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參加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各項規範。

 

拾參、活動聯絡人: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解說教育課  曹之鵬

電話:08 – 8861321 轉259

傳真:08 - 886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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