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嘉義市103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本案之相關規範,請詳閱實施計畫,另請務必如期送件(逾期視同放棄)並依規定格式裝訂,以利彙整。
三、實施計畫及相關附件表單可至嘉義市政府教育處網站-教育人員-行政公告處或嘉義市國教輔導團-最新消息,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