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助學計畫

  • 目的:有鑑於每年有很多弱勢學生需要照顧,並堅持教會大學辦學的理念,發揮基督救世愛人的精神。
  • 作法:個人申請通過第一階段,填寫『長榮大學牧羊助學計畫申請表』並提供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之證明,於第二階段甄試本校優先錄取;『登記就讀志願序』需以本校為第一志願,本校提供助學工讀金,學生需依本計畫接受工讀之安排。
  • 名額:104學年度全校48個班別參加個人申請,每個班別提供本計畫學生4個名額,全校共192個名額。
  • 錄取順序:本校於各學系/學程完成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評分後,將符合本計畫資格並完成申請者依申請學系/學程甄試總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 低(中低)收入戶學生之證明文件:通過第一階段者,本校依甄選入學委員會提供之資料為據,申請學生請於104年4月7日前將『長榮大學牧羊助學計畫申請表』以掛號郵寄至長榮大學『入學服務中心』,未完成者視同放棄此計畫之申請。
  • 弱勢家庭學生之定義與證明文件: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70萬之學生,需提供國稅局全戶年所得證明及近三個月內全家戶籍謄本(不可省略記事欄記載),申請學生請於104年4月7日前將『長榮大學牧羊助學計畫申請表』與以上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長榮大學『入學服務中心』,未完成者視同放棄此計畫之申請。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之證明文件: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04年度證明)及近三個月內全家戶籍謄本(不可省略記事欄記載),申請學生請於104年4月7日前將『長榮大學牧羊助學計畫申請表』與以上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長榮大學『入學服務中心』,未完成者視同放棄此計畫之申請。
  • 弱勢家庭學生之補助: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70萬可提出申請,年收入30萬以下每學年3.5萬、30-40萬每學年2.7萬、50-60萬每學年1.7萬、60-70萬每學年1.2萬,補助金額用以抵扣學雜費。
  • 學生依此計畫進入本校就讀者,低(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除政府之減免外,須接受本校額外提供每學期30小時之工讀金,由本校安排進行專人課業輔導。此外,弱勢家庭學生每學年按本校規定時數進行服務(每學期至多50小時),其中每學期至多30個小時需於本校指定地點接受專人課業輔導,其餘時數於本校各單位進行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