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本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獎助。

一、國中組:

(一)學習領域(一般學科):八十分以上。

(二)未有記過或曠課之紀錄。

二、高中、高職組及大專組(不含研究所):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德育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或未有曠課或記過之紀錄。

 

獎學金名額如下:

一、國中組:四十名。

二、高中、高職組:二十名。

三、大專組(不含研究所):二十三名。

 

獎學金額每學期每名暫定如下:

一、國中組: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二、高中、高職組:新臺幣三千元。

三、大專組(不含研究所):新臺幣五千元。

 

旨揭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申請書請逕至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cy.edu.tw)/行政公告摘要內下載使用。

 

欲提出申請的同學,請於3/6(五)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