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1年「單親培力計畫」
一、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
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
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
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二、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1年2月24日至110年3月
25日止,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
請逕洽本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韓小姐,02-2321-2100轉112。
三、檢附111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一階段申請表各1份,亦可於
本署網站(https://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
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https://www.
四、本案聯絡人及電話:陳怡雅,04-22581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