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1年(第十三屆)績優清寒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五專生及夜校生)。

(二)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三)國小、國中、高中(職)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國小在90分以上,國中及高中(職)在85分以上者。

(四)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蹟:

1. 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2. 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3. 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4. 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二、獎助金額:

(一)高中(職)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1萬元整。

(二)國中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6仟元整。

(三)國小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5仟元整。

錄取名額為高中(職)15名、國中15名、國小15名,合計45名為原則;另獎助名額及金額,本會得視情況需要機動調整。

詳細內容請見附件
 

請有需要申請的同學洽導師及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