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

 

申請對象: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區低收入弱勢家庭,就讀高中職、國中小支在學子女,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讀困難者。

 

申請日期:請於103年3月1日前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申請資料:

1.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2.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得檢具公所出具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4.在學證明乙份。

5.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