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為高二升高三自然組學生
申請資格:
a.具備清寒證明者優先
b.前一學年班排前15%為原則,或具有數理優異表現證明
c.除不可抗力之因素外能親自出席頒獎典禮者
申請方式:
a.9月30日止備妥申請文件彙送忠山電機系友會
b.備妥申請書、申請人在學證明、高二上下學期成績證明(含班級排名證明)
c.清寒證明(村里長證明概不受理)
相關訊息將公佈於學校獎學金資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