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防災教育創意競賽活動
壹、活動目的
「防災需要行動、教育需要榜樣」,為提升民眾對於防災教育的認知,鼓勵學校師生腦力激盪,針對不同競賽主題發揮創意,期藉此活動展現學校師生活力及熱情,將防減災與氣候變遷調適教育議題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貳、競賽主題
一、防災歌曲 二、防災舞蹈 三、防災微電影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教育部「防減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計畫」推動辦公室
肆、活動辦法
一、參選資格
(一)「防災歌曲」主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生均可報名參加,個人或團體參賽不限,團體報名以3人為上限。
(二)「防災舞蹈」主題:僅限國民小學高年級師生採團體報名參加,人數以15人為上限。
(三)「防災微電影」主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生均可報名參加,個人或團體參賽不限,團體報名以10人為上限。
※同一競賽主題至多可報名2件作品,並請填寫2份報名表。
二、活動時程
項目 |
時程 |
活動辦法公告與報名 |
即日起至105年7月20日止 |
收件截止時間 |
至105年8月15日止 |
初審(資格審) |
105年8月16日~105年9月10日止 |
決審評審期間 |
105年9月中旬(暫定) |
公布得獎名單 |
105年9月下旬(暫定) |
頒獎典禮 |
105年10月中旬(暫定) |
※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權利,如有變更請以MOE防災教育數位平臺最新公告資料為主。
伍、徵選主題
一、防災歌曲:以「防災教育」為歌曲主軸,可融合災害議題與避難疏散之作為、方法與經驗等創意及巧思,傳達防災教育之重要性。
二、防災舞蹈:推動校園防災風氣,透過簡單易懂、易學的動作,搭配歌曲,創造獨一無二的防災舞蹈。
三、防災微電影:拍攝主題重點可為生活週遭所接觸到的防災內容,如遇到災害時就地避難之動作、家庭防災卡使用、防災頭套使用與保管、災害演練教材、防災創意競賽活動等,期以平易、輕鬆、觸動人心的方式,引導全民關心及重視防災議題,進一步強化校園自主管理。
陸、作品規格
一、防災歌曲
(一)歌曲以3-5分鐘為限,創作語言不限,並須以人聲歌唱方式呈現。(不限合唱或獨唱;歌詞中含有非中文者,請附翻譯中文歌詞)。
(二)風格以輕快、活潑為主,朗朗上口並可作為活動帶動唱者為佳。
(三)歌曲格式限定為mp3,檔案名稱請以「防災歌曲─作品名稱」標示。
(四)作品內容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單以詞或曲參選者,不列入評選;作詞或作曲者可同一人或不同人。
(五)須附上完整歌詞與樂譜,五線譜或簡譜均可。
(六)光碟請包含參賽作品與報名資料(附件一至附件二)。
二、防災舞蹈
(一)舞蹈表演以6分鐘為限,表演形式開始(依聲音、表演動作或人員講話等先開始者為基準)即進入計時;以表演形式結束(依聲音、表演動作或人員講話最後結束為基準),為計時結束。
(二)影片輸出規格以mkv、mp4、mov、mpg、wmv、avi為限,不限拍攝工具及影片製作方式,拍攝檔案畫質至少須大於或等於720×480,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檔案名稱請以「防災舞蹈─參賽隊伍名稱」標示。
(三)光碟請包含參賽作品與報名資料(附件一至附件二)。
三、防災微電影
(一)作品名稱限15字內(含數字、符號等)。
(二)作品長度須剪輯3分鐘內並須剪輯30秒精華版影片。
(三)影片中如有對話需加上字幕。
(四)影片輸出規格以mkv、mp4、mov、mpg、wmv、avi為限,影像拍攝之器材不拘,影片像素至少為HD1280(W)×720(H)Pixel Progressive以上(720P)。
(五)檔案名稱為「防災微電影─影片名稱」、精華版影片之檔案名稱為「防災微電影─影片名稱─精華版」。
(六)光碟請包含參賽作品與報名資料(附件一至附件二)。
柒、報名與繳件方式
競賽主題 |
防災歌曲 |
防災舞蹈 |
防災微電影 |
報名時間 |
1.即日起至105年7月20日(星期三)止。 備註:請將報名表(附件一)1式3份,寄送至承辦單位(10570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71號12樓歐靚芸小姐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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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件方式 |
1.請依競賽主題於105年8月15日(星期一)前寄達(以郵戳為憑)。 2.參賽同意書1式3份(附件二)與光碟檔1份(含音檔、影片等),請寄送至承辦單位(地址為臺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71號12樓歐靚芸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教育部防災教育創意競賽活動徵選-○○主題」。 |
捌、獎勵方式
競賽主題 |
名次 |
獎勵 |
防災歌曲 |
第一名 |
獎金新臺幣8,000元與獎狀乙張。 |
第二名 |
獎金新臺幣5,000元與獎狀乙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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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獎金新臺幣3,000元與獎狀乙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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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 作(3名) |
獎金新臺幣1,000元與獎狀乙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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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舞蹈 |
第一名 |
獎金新臺幣12,000元與獎狀乙張。 |
第二名 |
獎金新臺幣8,000元與獎狀乙張。 |
|
第三名 |
獎金新臺幣5,000元與獎狀乙張。 |
|
佳 作(3名) |
獎金新臺幣1,000元與獎狀乙張。 |
|
防災微電影 |
第一名 |
獎金新臺幣15,000元與獎狀乙張。 |
第二名 |
獎金新臺幣10,000元與獎狀乙張。 |
|
第三名 |
獎金新臺幣5,000元與獎狀乙張。 |
|
佳 作(3名) |
獎金新臺幣1,000元與獎狀乙張。 |
備註:
1.如報名組數不足,獎項得從缺。
2.獲獎人員及協助獲獎學校推動之有功人員,將建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學校予以敘獎。
3.建議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將本競賽活動納入研究著作審查範圍,並酌以給予著作分數以資鼓勵。
玖、評審方式
一、初審
(一)由承辦單位(教育部「防減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計畫」推動辦公室)審核各競賽主題報名資料是否完備,若不符合繳交作業規定將於初審階段淘汰。
(二)參加防災舞蹈競賽者,由承辦單位邀集相關專家進行影片評選,將依‟排序法”選出前六所學校進入決選。
(三)各競賽主題進入決選名單於105年9月上旬(暫定)公布於MOE防災教育數位平臺。
二、決審
(一)防災歌曲及防災微電影:聘請相關領域學者專家依據評選指標,進行審查,競賽主題依照“排序法”選出第一、二、三名以及三名佳作。
(二)防災舞蹈:進入決選之隊伍,預計於頒獎典禮當天辦理現場競賽,邀請專家評審選出第一、二、三名以及三名佳作,詳細時間及地點將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
三、頒獎典禮
頒獎典禮地點(預定於雙北市地區)及日期將另行通知得獎者。請得獎者(或代理人)務必參與頒獎典禮,無故不到者將於活動典禮當場取消得獎資格,該獎項則以從缺論。
四、評選指標
(一)防災歌曲
指標 |
說明 |
配分 |
「防災教育」內涵 |
包含詞曲內容是否彰顯主題、歌詞內容表達完整性 |
40 |
創意 |
包括詞曲內容吸引力及獨特性 |
30 |
歌曲完整度 |
包含歌詞、歌曲流暢度 |
30 |
(二)防災舞蹈
指標 |
說明 |
配分 |
團隊精神 |
團隊表演流暢度 |
15 |
團隊默契與表現力 |
15 |
|
團隊魅力與臺風 |
10 |
|
團隊表演時間控制 |
5 |
|
主題特色 |
創意展現 |
20 |
動作表現力 |
20 |
|
舞蹈編排 |
10 |
|
服裝造型及道具運用 |
5 |
註:團隊表演時間控制之評分:依表演形式結束退場時間延遲,超過6分鐘,每分鐘扣1分,以此類推,最多扣至5分。
(三)防災微電影
指標 |
說明 |
配分 |
主題劇情 |
包括參賽影片主題內容與徵選影片主題之契合程度。劇情結構具有邏輯,劇情內容具可觀性、可推廣流通性、創意巧思、深入淺出、引人注目等。 |
40 |
拍攝技術 |
包括運鏡角度、拍攝手法。 |
30 |
創意呈現 |
包括原創性、剪輯手法、效果製作、音樂及音效適切性。 |
30 |
拾、注意事項
【參賽者】
一、 若參賽者/參賽團隊在收件期間(至105年8月15日)內,文件資料未完整者(包含寄送資料錯誤、報名表資料不完整、無法正常讀取音檔、影片檔等),仍可於收件期間內補件;若逾收件期間補件者,則視同資格不符。
二、 參賽者若未成年,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填寫參賽同意書(附件二),若無法提供者,視同規格不符。
三、 寄送報名等資料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並同意公開於網站上文字、個人資料等,本活動報名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
四、 參賽者應確保對其作品無抄襲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倘經檢舉、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若有得獎,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金及獎狀;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及刑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
一、參賽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詆毀、政治議題、腥、羶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須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理),如致主辦單位損失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並應自負民事及刑事責任。
二、參賽作品(含影像與音樂),需為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或選用「創用CC」授權檔案,不得違反著作權法等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之規定;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避免侵害其肖像權。
三、參賽作品如曾獲國內外其他競賽、活動比賽等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與本競賽活動。若經查證為重複參賽,其作品所獲獎狀及獎金,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四、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運用,主辦單位得以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改作等方式,作為非商業活動之教材使用,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其他】
一、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相關規定,凡得獎價值新臺幣2萬元以上,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10%,獲獎者並簽具領據一份,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凡得獎價值在新臺幣2萬元以上時,需另繳納1.91%二代健保費用。
二、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防災教育數位平臺上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三、本競賽活動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拾壹、聯絡方式
一、本競賽活動計畫倘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教育部「防減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計畫」推動辦公室歐靚芸小姐。
二、聯絡電話:(02)2769-8388#11247。
三、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四、 地址:(10570)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71號12樓,教育部「防減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計畫」推動辦公室歐靚芸小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