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嘉義市 105 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計畫

二、目的:

(一)利用微電影的製作對本土文化、環境與人文特徵認識,並培養保存、傳遞及 創新之觀念。 

(二)推廣與深耕本土教育,透過影片的製作及播放欣賞、認識與了解本土文化, 進而藉由傳承本土教育與文化。

(三)落實學校本土教育推展,鼓勵學校教師透過本土教育微電影影片製作,運用 現代科技手法展現本土教學創新特色。 (四)提升本土語言教學效能,深化本土教材,發展傳統與現代相結合之本 土教育教材。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教育處

五、承辦單位:嘉義市宣信國小

六、協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教育處國教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言組

七、辦理日期:民國 105 年 10 月 24 日至 11 月 4 日

八、辦理地點:嘉義市宣信國小階梯教室、電腦教室

九、參加對象:嘉義市各國中小在籍學生,分國中及國小兩組

十、比賽主題:以嘉義市本土教育(人物、木業、水文、歷史建物、鐵道文化宗教等)有 關之人事時地物為主題

十一、參賽方式:

(一)影片不限媒體素材,可使用 DV 攝影機、數位相機…或使用 2D、3D 動畫等多媒 體製作。

(二)可個人報名或組隊參加,每件作品最多以 4 人為限

(三)報名時,需說明創作理念並提供成品光碟一式五份、報名表、個人及團體著作 財產權移轉同意書,以利評審委員審查及承辦單位存檔。

(四)作品請請參賽者將影片燒錄成光碟,在封面寫上您的作品名及參賽者,請逕送或 郵寄至嘉義市宣信街 266 號(嘉義市宣信國小教務處)收

(五)光碟片於郵寄途中容易受損,請妥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寄出。如遇無法讀取 作品,得電請參賽單位於期限內補寄作品備份,逾期以棄權論。

十二、作品規格:

(一)作品規格時間以 5 分鐘以內為限 1920×1080 像素以上之 NTSC 影片格式(檔案類 型可為*.avi ; *.wmv ; *.mpg ; *.mov)。

(二)作品為原創性創作,請勿仿冒他人著作權及他人肖像權,若有侵權之嫌,將取消 其參賽資格。

十三、評審原則: (一)原創性(創意及創新) 30%; (二)主題性(主題明確及結構整體性) 40%; (三)技巧性(拍攝技巧及影片畫面處理) 30%。

十四、比賽獎勵:

(一)國中及國小組依成績分別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若干

(二)得獎之學生分別頒發獎狀每人一幀及獎品。

(三)錄取之名額由主辦單位依參加作品水準及數量決定,若未達則從缺。

(四)獲第一至三名之指導老師依嘉義市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準則獎勵,佳作由主辦單 位頒發指導獎狀;指導老師另贈送本土優良作品光碟乙份。

十五、注意事項:

(一)徵選作品以原創之著作為限,除應符合題材規定外,並以未曾出版發表、未曾 得獎之作品為限;徵選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 參選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

(二)作品一經遞交,概不發還,參加者須自行保留作品之副本。

(三)報名本活動請務必留下真實詳細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聯 絡或獎項無法寄送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再另行通知,亦不負擔獎項無法 送達之責任。

(四)得獎作品版權為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匯集成冊,製成光碟,提 供給各級學校參考;並依規定於相關活動上展示成果

(五)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並對比賽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

十六、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補助本市 105 年度本土教育計畫項下支應。

十七、預期效益: (一)提升教師多媒體藝術與人文素養 (二)增進教師對本土教育文化的瞭解與喜愛。 (三)藉由影片製作深耕木土教育文化內涵與創新。 (四)本研習錄影剪輯影片製成影音光碟,提供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補 充教材。

十八、承辦本計畫相關人員,依嘉義市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準則予以敘獎。

十九、本計畫陳報教育處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