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語言文學創作甄選比賽實施

 

 甄選項目: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三種語別文學作品。

(一) 甄選作品類別:
現代詩、散文二類。每人各類至多2篇為限。
散文:社會組、教師組至少1000字,國、高中(職)組至少800字,國小組至少500字為限。

現代詩:60行以內。

*作品用字:漢字和拼音得並用(閩南語採台羅拼音、客語採通用拼音、原語不限但須註明使用之拼音系統)

(二)甄選組別

 閩南語:教師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社會組

客語:教師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社會組

原住民語:示範組

(三) 甄選主題:關懷母語文化或顯現在地化特色。

*如有疑問請洽詢民族國小朱義全老師。TEL:05-2222113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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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

 1.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就讀嘉義市公私立學校之在學學生。

2.教師組: 任職嘉義市公私立學校之編制內在職教師。

3.社會組: 服務於嘉義市公私立學校、公家機關及國營企業或設籍嘉義市之社會人士。

 

 獎勵名額

(1)各組參賽作品達10件以上,擇優錄取第1名(取1位)、第2名(取2位)、第3名(取3位)各頒予獎狀乙紙。

(2)各組參賽作品未達10件,擇優錄取:第1名(取1位)、 第2名(取1位)、第3名(取1位)各頒予獎狀乙紙

(3)原語組:示範寫作3名,頒予獎狀乙紙。

 

送件方式

 收件時間:101年11月27日起至11月29日止。

 送件時請檢附:作品(紙本以及電子檔)、報名表【附件一】、授權同意書【附件二】各一份,逕送民族國小教務處。

 

評審作業:

1、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

 2、評審日期:101年12月2日前評審完畢。

3、評審標準:內容50%、音韻及修辭30%、創意及其他20%。

 

成績公布:101年12月5日,於嘉義市國教輔導團本土語言網站

http://163.27.46.12/xpsctry/),獲獎作品並將掛載於上述網站,作為數位化教材。

 

參考資料:

1.臺灣客家語以教育部98年度2月25日臺語字第0980021410號修正公佈之「臺灣客家語拼音方案」為主,詳細內容請參考http://www.edu.tw/files/bulletin/M0001/fong%20on.pdf

2.臺灣客家語漢字使用以教育部98年度8月15日修正公佈之《臺灣客家與常用詞辭典》為主,詳細內容請參閱http://hakka.dict.edu.tw/

3.臺灣閩南語以教育部95年10月14日臺語字第0950151609號公告之「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正式版為主(標號部份亦以正式版為主),  詳細內容請參閱:http://www.edu.tw/files/list/m0001/151609.pdfhttp://www.edu.tw/files/bulletin/M0001/tshiutsheh.pdf

4.臺灣閩南語漢語字使用以教育部公佈之《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為主,詳細內容請參閱:http://twblg.dict.edu.tw/tw/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