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103年度防火防災救護宣導
『創意海報設計』及『繪畫徵選』比賽辦法
壹、依據:消防法第5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辦理。
貳、目的:為加強本市市民之防火知識,提昇民眾對防火避難逃生重
要性之認知,以減少災害發生,以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參、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
肆、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消防局
伍、徵選項目及組別:
一、消防宣導『創意繪畫類』:
分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國小中年級組(三、
四年級)、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1.主題:請以消防宣導為主題,自由發揮。
2.畫紙規格:一律四開大小,畫紙請自備。
3.內容:預防火災、用電安全、搶救災害、緊急救護、巷弄狹小公
安議題、爆竹煙火使用安全、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防範CO
中毒、瓦斯使用安全,參考資料逕至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或
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下載。
二、消防宣導『創意海報類』:國中組。
1.主題:以消防宣導為主題,應加註宣導標語,作品以對開大小為
限(單一規格),一律不用裝裱,畫紙請自理。
2. 內容:預防火災、用電安全、搶救災害、緊急救護、巷弄狹小
公安議題、爆竹煙火使用安全、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防
範CO中毒、瓦斯使用安全,參考資料逕至嘉義市政府消
防局或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下載。
陸、收件時間地點:自即日起至103年5月7日止,請逕送或郵寄:
嘉義市東區立學街16號(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收)。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柒、作品背面註明:校名、作品題名、項目、組別、姓名、聯絡電話
(請將參加表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角)。
捌、作品評審:
一、由本局專業人員審核宣導內容之正確性,並聘請專業美術
老師擔任評審。
二、作品依組別、分別評審,得獎作品如涉有抄襲或非學生親自完成之情事,則取消獲獎資格。
三、所有得奬作品於嘉義市政府消防局網站公布,並於5月25日於嘉
義公園辦理「防災我愛我.消防活力GO!」嘉年華體驗宣導活動公開頒獎並展出。
玖、錄取名額及獎勵、報名表格式(如附件)。
一、海報組:
第一名:1名。圖書禮券2000元、獎狀1紙。
第二名:1名。圖書禮券1500元、獎狀1紙。
第三名:2名。圖書禮券1000元、獎狀1紙。
佳作:若干名。圖書禮券500元、獎狀1紙。
二、繪畫類:各組各設:
第一名:1名。圖書禮券1500元、獎狀1紙。
第二名:2名。圖書禮券1000元、獎狀1紙。
第三名:3名。圖書禮券500元、獎狀1紙。
佳作:若干名。圖書禮券200元、獎狀1紙。
拾、得獎人員另行通知領獎、參賽作品均不退回,本局得擇優作為宣
導使用,不另給酬。
拾壹、參加本比賽即視同認同本辦法之各項規範。本計劃如有未盡之
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之。